乌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已正式面向公众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2020年07月16日
广大患者和家属朋友们:
您好,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满足医院及公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需求,乌海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南区人民医院)现已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正式面向公众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
预约时间
周日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预 约 咨 询 电 话:0473-2792655
采样地点
采样地点:备用诊室
采样时间:周日至周五(周六不采样)
下午:14:30 ——16:00
收费标准:核 酸 检 测:160元/人
核酸检测报告查询流程
检测结果报告出具时间为采样后24小时
门诊患者做完核酸检测后,第二天持就诊卡至门诊楼4楼检验科取报告。
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1.所有检测人员必须通过电话预约检测,医院不接受现场预约。预约成功后,请务必按照电话预约的时间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医院进行核酸检测。
2.采样前请清水漱口(不要刷牙),2小时内避免进食;
3.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勿喝酒、勿嚼口香糖等;
4.进入采样场地前,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到院采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被检者必须佩戴口罩;
5.所有等候检测人员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谈;
6.采集完毕后立即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擦拭双手。
注:采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人证合一。
其他情况请拨打咨询电话:0473-2792655